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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品牌共享充電寶對比:美團、怪獸等8款樣品有效輸出容量不達標

隨著移動互聯網應用不斷發展,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續航成為消費者的剛需,共享充電寶也迎來爆發式增長。但目前市面上運營的共享充電寶品牌眾多,是否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消費者該如何選

隨著移動互聯網應用不斷發展,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續航成為消費者的剛需,共享充電寶也迎來爆發式增長。但目前市面上運營的共享充電寶品牌眾多,是否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消費者該如何選擇?

近期,福建省消保委公佈瞭聯合福州市消保委以普通消費者身份針對福州市大型綜合商貿實體、旅遊景點、餐飲娛樂及生活服務等經營場所提供的8品牌16款共享充電寶的比較試驗結果。

測試品牌

街電、小電、來電、怪獸充電、雲充吧、咻電、美團、搜電充電

性能篇

5成以上樣品常溫輸出容量不達標

共享充電寶往往充放電次數較多,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輸出容量衰減的情況,運營企業如果不及時對這些有效輸出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共享充電寶進行更換,將會對消費者在選擇共享充電寶時造成信息誤導,造成消費者正常支付費用卻達不到相應的充電效果。

本次比較試驗把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作為共享充電寶的重要比較指標,測試共享充電寶工作時經過降壓、升壓過程和保護電路等多重損耗後最終轉換輸出的有效容量,簡單來說就是消費者充電時實際能夠使用到的容量,根據有關規定,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不低於額定容量,移動電源外觀應無明顯變形,且應不爆炸、不泄氣、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

本次比較試驗的16款共享充電寶中,搜電充電寶2款樣品因需使用專用的充電箱而無法進行測試外,其他樣品在試驗後外觀均無明顯變形,也未發生爆炸、泄氣、起火、漏液、破裂等情況,但檢測14款樣品有8款樣品的有效輸出容量低於標稱額定容量,偏差在-10%以上的有6款,其中雲充吧的一款共享充電寶甚至低於額定容量62.4%。

安全篇

項目測試均合格

本次比較試驗對樣品的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3項安全保護功能進行瞭測試。

過充電保護是共享充電寶在充電過程中充電箱(櫃)發生故障或其他情況導致電壓或電流增高時,能夠啟動保護,避免起火、爆炸等危險發生。

過放電保護是共享充電寶電量已經用完,但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仍繼續給手機等產品充電,這時共享充電寶應啟動保護,防止發生危險。

短路保護則是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充電寶過程中,發生手機故障、輸出頭浸水等意外情況時導致充電寶輸出短路,共享充電寶應啟動保護,防止意外發生。

16款樣品中除瞭搜電充電2款樣品因設計問題無法測試外,其餘14款樣品經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和短路保護的測試均能啟動保護,未出現爆炸、泄氣、起火、漏液的情況。

此外,共享充電寶在使用、存儲等情況下,可能因為跌落、碰撞或者其他意外導致內部電芯發生短路。本次比較試驗還對共享充電寶內的電芯(鋰電池)常溫外部短路項目進行檢測,結果顯示,16款共享充電寶樣品的常溫外部短路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

標識和警示

100%不規范

依據相關標準對共享充電寶標識和警示說明有如下要求,應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電池種類、型號、額定容量、額定電壓電流、正負極性(結構上能夠保證用戶在任何使用情況下都不可能導致誤插的產品,可以不進行極性標識)、制造商或商標,並且電池組的本體或最小包裝上應有中文警示說明,例如:禁止拆解、撞擊、擠壓或投入火中;若出現嚴重膨脹,請勿繼續使用;請勿置於高溫環境中。

本次共享充電寶比較試驗標識及警示全部不規范,應引起相關運營企業及管理部門重視,如有一半的共享充電寶未標註“禁止拆解、撞擊、擠壓或投入火中”“若出現嚴重膨脹,請勿繼續使用”“請勿置於高溫環境中”等中文警示說明,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註意事項;

除來電標註產品標準“GB/T 35590-2017”、怪獸充電標註“電池種類:鋰聚合物電池”外,其餘均未標註產品標準或電池種類;

雲充吧、搜電充電標識過於簡單,搜電充電甚至未標註額定容量。

押金風險

均可憑信用積分免押金租用

本次比較試驗的街電、小電、來電、怪獸充電、雲充吧、咻電、美團、搜電充電8傢共享充電寶,消費者都隻需使用手機等移動設備掃描設備屏幕上的二維碼通過信用積分(或交付押金),即可租借一個共享充電寶,免除瞭消費者押金退回風險的擔憂,若共享充電寶超過一定期限未歸還的,將視為消費者購買,扣取相關費用,其中雲充吧為每個100元,其它品牌均為每個99元。

消費提示

應首先看額定容量

當前共享充電寶行業方興未艾,消費者在享受科技帶來便捷的同時,不要忽視產品質量、使用安全及個人信息保護,除瞭註意查看產品外觀之外,還要學會辨別關鍵信息。

一是鋰電池(芯)容量與額定容量。

鋰電池容量與鋰電芯容量為同一概念的不同提法,都是指共享充電寶內部電芯的容量,而額定容量對於消費者在選擇共享充電寶時具有參考價值,是由制造商標定的內部電芯經過轉換和保護電路後輸出的有效容量,其值要遠小於鋰電池容量。消費者在選擇共享充電寶時應首先看額定容量,不要被個別企業用大字所標註的電池容量所誤導。

二是額定容量大小。

各共享充電寶企業所標註的額定容量不盡相同,額定容量越大,給相關設備充電的時間就越長,充電次數就越多。

比如額定容量3000mAh的充電寶大約隻夠給1臺電池容量為2000mAh的手機充電1.5小時,額定容量5000mAh的充電寶大約夠給1臺電池容量為2000mAh的手機充電2.5小時或充2臺2500mAh的手機各1個小時。

三是額定輸出電壓及電流。

額定輸出電流與實際有效輸出容量直接相關,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時應關註共享充電寶的額定輸出電流。多輸出端口的共享充電寶應標有同檔輸出電壓的總電流值,並且在每個輸出端口附近標有該端口的額定輸出電壓及電流,同時輸出電壓要盡可能與標準USB接口的5V電壓接近,這樣才具有較高的轉換效率和盡可能小的電壓波動范圍以及較低的充、放電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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