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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雜志 | 推進檢察文化建設的具體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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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檢察日報社主辦的新時代法治文化建設理論征文活動評選中,由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宇松、安徽省檢察院二級巡視員吳貽夥撰寫的《推進安徽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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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檢察日報社主辦的新時代法治文化建設理論征文活動評選中,由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宇松、安徽省檢察院二級巡視員吳貽夥撰寫的《推進安徽檢察文化建設的幾點建議》獲一等獎。

人民檢察雜志微信公眾號現將此文章摘要予以首發,以饗讀者。

目 次

一、註重檢察制度文化建設

二、構建檢察制度文化設計獎懲機制

三、突出關鍵少數的帶頭示范作用

四、註重從地方優秀文化中汲取養分

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加強檢察文化建設的意見》,對檢察文化作出相對權威的解釋:“檢察文化是檢察機關在長期法律監督實踐和管理活動中逐步形成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相關的思想觀念、職業精神、道德規范、行為方式以及相關載體和物質表現的總和,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察事業不斷發展的重要力量源泉。”檢察文化如何建設?采取什麼具體方式?最高檢《“十三五”時期檢察文化建設規劃綱要》對如何建設檢察文化進行規劃,如對檢察網絡文化、檢察文化品牌、檢察文化環境、檢察文學藝術等方面進行規定。本文針對檢察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結合要把握的關鍵點,提出推進檢察文化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註重檢察制度文化建設

一個完整的檢察文化系統由精神要素、制度要素和器物要素三部分構成。其中,“精神要素”和“制度要素”是本,是檢察文化的核心內容;“器物要素”是末,是“精神要素”和“制度要素”的投射物和外在載體。檢察文化建設的關鍵是檢察精神文化和檢察制度文化建設,檢察器物文化是前兩者的投射物、載體。從學理邏輯上講,檢察精神文化應是檢察制度文化的本,檢察制度文化是檢察精神文化的外在展示。

首先,精神要素是抽象的,需要制度要素來具體化。其次,精神要素中的價值理念、思維方式,要借助制度要素這個載體植入人的大腦中,通過制度要素被感知並得以不斷強化、展示、傳承。

通過檢察制度文化建設,將包括檢察精神內容的檢察制度不斷實踐化,不斷形塑和強化檢察人員工作和生活行為方式的潛意識和本能性反應。不同的檢察制度,不僅會形塑出不同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的潛意識和本能性反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檢察文化,還會依據不同的路徑傳承、延續下去。

檢察機關進行文化建設,要制定相應制度並有效實施。如,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重視文化制度建設,強調檢察文化建設要“內化於心、固化於制、外化於行”,規劃瞭檢察文化建設的總體佈局,出臺《2012—2020年檢察文化發展綱要》,並逐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信息宣傳調研工作目標管理辦法》《花山區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平臺管理辦法》《花山區人民檢察院年度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等。在制度保障下,該院在檢察文化建設中取得瞭豐碩成果,先後獲得全國文明接待室、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檢察宣傳先進集體、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全省檢察機關基層院建設示范典型單位等榮譽。可見,通過強化檢察制度文化建設,不但有助於提升檢察文化建設的整體水平,還可有效推動檢察機關各項功能的實現。

就檢察制度文化建設而言,應做到兩點:首先,將檢察院制度分為業務制度和配套制度兩大類。業務制度是對正式制度內容的細化、豐富、拓展、延伸,使其更加高效率、高質量實施。如,“以案析理”的制度、“規范化執法評比”制度等。另一類是業務制度的配套制度。如,為促進對外宣傳提供保障的各種制度等。其次,檢察文化建設要結合本地文化資源、經濟社會特色、檢察院自身資源等,打造獨具特色的檢察文化品牌。

二、構建檢察制度文化設計獎懲機制

任何一項制度的有效運行,必須有與之相配套的獎懲機制。獎懲機制建設是檢察制度文化建設中的一部分,它既是制度文化建設能否成功的關鍵,也是整個檢察文化建設能否成功的關鍵。在缺少相應獎懲機制的情況下,制度機制很難影響到檢察人員的工作和生活的行為方式以及檢察人員的思維方式和思想觀念,檢察文化建設也難以有效推行。

在檢察文化建設中,要設置科學合理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的獎懲機制。最高檢《關於加強檢察文化建設的意見》第19條指出,要把檢察文化建設納入工作考核體系,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但實踐中,部分檢察院忽視瞭這一問題。

有效推行檢察文化建設,應當遵循法律規范的“假定+行為模式+法律後果”邏輯結構,不僅要有一定的行為內容要求,還要設置相應的獎懲機制,不斷完善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如,對檢察院、檢察官等單位或個人主體,應依據其在檢察文化建設中承擔的不同角色、作出的不同貢獻,給予不同的獎懲。就作出貢獻的個人而言,可在評優評先、職位提升、獎金待遇等方面給予激勵,並根據政策變化,動態設計考評指標,不斷完善考評體系。

三、突出關鍵少數的帶頭示范作用

制度的良好運行一定程度上依賴示范力量的引導推動。關鍵少數是示范力量和柔性強制力的重要來源,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最主要的來源。要讓檢察文化建設能夠快速取得實效,必須牢牢抓住關鍵少數。關鍵少數的示范力量和柔性強制力的產生原因有兩方面:一是表率示范作用。檢察院的領導是關鍵少數,其表率行為容易被普通幹警和一般工作人員所接受,並被學習模仿。二是權力運行規律的支撐。基於上述考慮,我們認為,檢察文化制度更多依賴於關鍵少數的帶頭示范作用。各檢察院可考慮將本院的檢察文化分為幾個板塊或單元,每一個板塊或單元由一位相關領導負責牽頭。

四、註重從地方優秀文化中汲取養分

安徽有許多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如老莊文化、徽商文化、紅色文化等。傳統法律文化主要有皋陶“堅持公正,刑教兼施”的法治思想、管仲“法德同源”的法治思想,包拯“公正慎刑”的法治思想,如果再放開一點視野,還可以把徽商“誠信”“契約”以及淮南子中“法寬刑緩”的思想納入安徽地域特色的法治資源中。

皋陶作為與堯、舜、禹齊名的“上古四聖”之一,被奉為中國的司法鼻祖。皋陶雖不是安徽人,但葬於安徽六安地區,禹又根據其突出的功德,封他後裔於六安地區,將其法治思想作為安徽法治文化資源挖掘具有豐富的法治文化意義。管仲的法律思想對後世影響較大,他被認為是“以法治國”理念提出的第一人,其“天不為一物枉其時,明君聖人亦不為一人枉其法”的公正法治思想,即使在當代,也是各國法治建設所追求的理想圖景。包拯是安徽合肥人,辦理過許多有影響的案件,死後葬於安徽合肥,現在合肥市還建有包公祠景點。他留給後人最鮮明的形象,就是清正廉潔、鐵面無私、剛正不阿,體恤民眾,與檢察文化的精神內核要求相契合。中國民間還流傳著很多包拯公正清明、斷案入神的故事,其被老百姓稱之為“包青天”。元明清三代,有大量包拯斷案的小說、戲曲在社會流傳。改革開放以來,有關包拯故事的各類影視作品更是層出不窮,其人其事,不僅在國內婦孺皆知,在國外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廣泛的影響力。這些法治文化資源,對於檢察文化建設而言,就是富礦寶庫。

安徽優秀傳統法治變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是培育安徽檢察文化可資汲取的豐富營養,應使之成為安徽檢察文化的特色。各地檢察院可在此基礎上,結合自己本地文化、歷史資源,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形成自己的檢察文化特色和品牌。

(原標題為《推進安徽檢察文化建設的幾點建議》)

​來源丨人民檢察雜志微信公眾號

​​作者丨王宇松 吳貽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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