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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甲減的誤解有多少?

甲狀腺機能減低癥(簡稱“甲減”)是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人體內甲狀腺激素生成減少,或因外周組織對甲狀腺激素的敏感性減低,繼而引起一系列代謝減低的表現。也許,大傢都知道“甲亢”,以

甲狀腺機能減低癥(簡稱“甲減”)是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人體內甲狀腺激素生成減少,或因外周組織對甲狀腺激素的敏感性減低,繼而引起一系列代謝減低的表現。

也許,大傢都知道“甲亢”,以為人群中的“甲減”患者很少,事實上,近年來“甲減”的發病率已經超過“甲亢”,但因其起病隱匿、癥狀不典型,早期難以發現,往往長期被漏診或誤診。1、甲減比甲亢發病率低   錯。2010年8月公佈的最新的《中國十城市甲狀腺病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十城市居民中,甲亢的患病率為3.7%、甲減患病率為6.5%,其中40歲以上女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的發病率高達10%。  甲減患者常常表現為虛胖、疲乏無力、嗜睡、怕冷、心跳減慢、皮膚幹粗、汗少、記憶力下降、食欲減低、便秘、月經量增多等等。就診和治療。2、隻要甲狀腺素低於正常,便可診斷為甲減  錯。甲狀腺激素包括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和甲狀腺素(T4),其中,真正具有生物活性的是T3,T4需要轉化為T3起作用。某些重癥疾病患者可表現為遊離T3(FT3)降低,而FT4基本正常,反T3(rT3)升高,TSH正常,甲狀腺也完全正常,我們將之稱為“低T3綜合癥”。“低T3綜合癥”並不是“甲減”,而是機體適應危重狀態時的一種保護性反應,這樣有利於降低代謝消耗,節省能量。因此,“低T3綜合癥”不需補充甲狀腺激素(如優甲樂),否則會適得其反、加重病情。3、凡是甲減患者,均應多吃含碘食物

  錯。不少人想當然地以為,所有甲減皆與缺碘有關,患者應多吃高碘食物,其實不然。甲減患者是否需要補碘關鍵要看導致甲減的原因。隻有單純缺碘引起的甲減,才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適當補碘。臨床大多數甲減是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即“橋本氏病”)所致,其病因是自身免疫紊亂,這時,非但不宜吃海帶、紫菜、海苔等高碘食物,反而要適當控制日常生活中碘的攝入量。這是因為高碘飲食會激活甲狀腺的自身免疫機制,破壞甲狀腺組織,誘發並加重甲狀腺炎,導致患者甲狀腺功能進一步降低。當然,也沒必要禁碘,正常進食便可。

4、甲減糾正後,便可停藥  錯。甲減的病因很多,如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甲狀腺手術或放療後、抗甲狀腺藥物服用過量、碘缺乏、亞急性甲狀腺炎的甲減期等等。其中,大多數甲減(如橋本甲狀腺炎、甲狀腺手術或放療後)都是永久性的,需要終身服藥。隻有少部分甲減(如亞急性甲狀腺炎、藥源性甲減或碘缺乏甲減)是暫時性,可經治療後痊愈,而無需終身服藥。  許多患者將終身服藥看成瞭一種負擔,其實大可不必。終身服藥的目的就是補充身體缺少的甲狀腺激素。如果隨意停藥,原來消失的癥狀可在1~3個月內再次出現。尤其在懷孕期間,此時母親對甲狀腺素的需求增加,若補充不足,會影響胎兒生長。5、妊娠期甲減與普通人甲減的控制標準是一樣的   錯。普通人群血清TSH的正常范圍是0.3~5.0mU/L。妊娠期間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TSH參考范圍與普通人群不同。美國甲狀腺協會(ATA)推薦TSH 2.5mIU/L作為妊娠早期TSH的上限,超過2.5mU/L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甲減”。妊娠期甲減的治療目標是妊娠早期血清TSH 水平<2.5mIU/L,妊娠中期和晚期<3.0mIU/L,FT4保持在非孕婦正常范圍的上1/3水平。6、甲減婦女懷孕後需停止甲狀腺素治療  錯。有些甲減婦女,因為擔心甲狀腺素對胎兒有影響,於是在準備懷孕前或妊娠期間擅自中斷甲狀腺激素治療,這種做法非常錯誤。如果在妊娠前已經確診為甲減,應及時調整優甲樂(左甲狀腺素,L- T4)的用量,將血清TSH調整至2.5mU/L後再懷孕;如果是妊娠期間發現甲減,則要盡快地、足量地補充L-T4,使甲狀腺功能盡快恢復正常。  一般說來,甲減婦女妊娠後對L-T4需求量通常比非妊娠者增加30~50%,原因是妊娠狀態下對甲狀腺激素需求量增加和TSH控制上限目標值減低。所以要及時增加L-T4劑量,而不是減少或停用L-T4。分娩後產婦可減少L-T4劑量,恢復到妊娠前水平。7、甲減產婦不宜哺乳 

  錯。因為哺乳時分泌到乳液中的甲狀腺激素的量也不足以導致嬰兒發生甲狀腺功能亢進或TSH分泌被抑制,因此,甲減產婦服用優甲樂對寶寶是安全的,完全可以放心母乳喂養。8、服用優甲樂沒什麼講究    錯。優甲樂最好選在清晨空腹服用,這樣有利於吸收。但如果服用劑量較大,也可以分次服用。一般不建議晚上服用,因為晚上服用可能會導致失眠等情況的發生。另外,優甲樂應避免與鐵劑、鈣劑、復合維生素制劑、豆制品一起服用,間隔應在4小時以上,因為上述藥物會影響甲狀腺素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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