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國有企業主流的分類方式有三種,分別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資金來源、行業種類進行劃分。
一、按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劃分
1、中央企業
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例如中石油、中石化、國傢電網等。。
2、地方企業
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例如某省建築集團等。
二、按資金來源劃分
1、特殊法人企業
由政府全額出資並明確其法人地位,由國傢通過專門的法規和政策來規范,不受公司法規范。
2、國有獨資公司
由政府全額出資,受公司法規范。這類企業以社會公共目標為主,經濟目標居次。
3、國有控股公司
由政府出資控股,受公司法規范。這類企業兼具社會公共目標和經濟目標,以經濟目標支撐社會公共目標。這類企業主要是準自然壟斷企業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如電子、汽車、醫藥、機場等。
4、國有參股公司
嚴格來說該稱之為“國傢參股公司”或“政府參股公司”,不是國有企業,政府隻是普通參股者,受到公司法規范。這類企業與一般競爭性企業無疑,沒有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居主導。對於這類企業,政府參股隻是為瞭壯大國有經濟的實力,除此之外,政府對這類企業沒有任何其他附加的義務。
三、按行業種類劃分
1、競爭較為激烈的行業和商業類國有企業
主業處於關系國傢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
2、自然壟斷類行業
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運網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3、金融類國有企業
屬於開發性、政策性的,應主要選取體現服務國傢戰略和風險控制的指標,兼顧反映經濟效益的指標;屬於商業性的應主要選取反映經濟效益、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的指標。
4、文化類國有企業
應同時選取反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指標。勞動生產率指標一般以人均增加值、人均利潤為主,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選取人均營業收入、人均工作量等指標。
5、公益類國有企業
這類企業可以采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對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考核中要引入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