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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失怎麼辦

有些時候,紙質發票數量多或者發票保管不善,都會出現發票丟失的情況。如果有讀者遇到這一情況,不用過於慌張。下面的小貼士,會教大傢一些發票丟失的處理方法。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丟

有些時候,紙質發票數量多或者發票保管不善,都會出現發票丟失的情況。如果有讀者遇到這一情況,不用過於慌張。下面的小貼士,會教大傢一些發票丟失的處理方法。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丟失

(1)如果丟失專票發票聯和抵扣聯,可以用蓋銷售方發票的專用章的對應的發票記賬聯復印件,用作記賬憑證、退稅憑證或者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其中一個,購買方都可以憑著所丟失的復印件作為記賬的憑證:如果丟失的是發票聯,可以憑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如果丟失的是抵扣聯,可以用發票聯的復印件作為退稅憑證或者抵扣憑證。

(3)如果丟失發票的記賬聯,一般來說,可以用該發票的發票聯或抵扣聯等其他聯次的復印件做記賬憑證,其實對於發票的記賬聯的丟失沒有過於明確的規定,上面的方法可以作為應對丟失發票的記賬聯的方法的其中之一來使用。值得註意的一點是,丟失記賬聯需要保存提供發票復印件一方的相關的證明,需要和原件一致。並且需加蓋原件保存單位公章或者個人的簽章。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丟失

如果丟失普通發票的發票聯,需要原來的開票單位加蓋公章證明而且需要註明原來發票的憑證號碼和金額、摘要等等,需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與會計主管和單位領導審批後才能作為原始憑證。

政策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通知》(財會字〔1996〕19號)第五十五條規定:(五)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後,代作原始憑證。

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丟失

可以用上述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丟失情況進行處理

四、空白發票的丟失

如果空白發票發生丟失的情況,首先應立即向稅務部門進行報備,在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之後,拿著稅控設備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者作廢的手續。

註:丟失空白發票的風險很大,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國傢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於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第二章第三節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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