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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稅費會計分錄總結,二級科目最多賬戶

一、應交稅費的二級科目(一)計入稅金及附加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貸: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貸:應交

一、應交稅費的二級科目

(一)計入稅金及附加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貸: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出口關稅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貸: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以上為與收入有關的應交稅費明細科目。

(二)計入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貸:應交稅費—應交殘疾人保障金

(三)計入其他科目

1、企業所得稅借:所得稅費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貸:遞延所得稅負債或相反分錄

2、個人所得稅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股利/其他應收款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煙葉稅借: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貸:應交稅費—應交煙葉稅

4、進口關稅借: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進口關稅

以上稅金繳納時,均借記“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等二級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稅有關的二級科目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詳見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

2、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瞭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1)月份終瞭,將當月發生的應繳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月份終瞭,將當月多繳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3)當月繳納上月應繳未繳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1)凡檢查後應調減賬面進項稅額或調增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2)凡檢查後應調增賬面進項稅額或調減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3)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後,若本科目餘額在借方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4)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後,若本科目餘額在貸方a.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b.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餘額且等於或大於這個貸方餘額,按貸方餘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c.若本賬戶餘額在貸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餘額但小於這個貸方餘額,應將這兩個賬戶的餘額沖出,其差額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4、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因《國傢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留抵稅額申報口徑的公告》(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5號)已經將營改增前增值稅留抵稅額掛賬的規定取消,因此該會計科目也應隨之失效。

5、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築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新納入試點納稅人轉讓不動產、不動產經營租賃、建築服務、銷售自行開發房地產(以下簡稱四大行業)預繳增值稅,同時需要預繳城建稅等附加稅費時: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貸:銀行存款等

6、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1)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自2019年4月1日後購入的不動產,納稅人可在購進當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購入的不動產,還沒有抵扣40%的部分,從2019年4月所屬期開始,允許全部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3)轉登記納稅人在轉登記日當期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

7、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於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1)取得專用發票時:借: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2)認證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3)領用時:借: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假設某企業提供建築服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時點早於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的:借:應收賬款等 貸:合同結算——價款結算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收到工程進度款,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1)差額征稅時:①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②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主營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

(2)處置固定資產時①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②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③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營業外收入/其他收益

註: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1)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抵扣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餘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餘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3)“四大行業”選擇簡易計稅預繳稅款時: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10、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也適用)“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餘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1)產生轉讓收益時:借:投資收益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2)產生轉讓損失時: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貸:投資收益(3)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餘額: 借:投資收益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11、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也適用)

“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借: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應交稅費——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無)貸:應付賬款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

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借: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二、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稅金

1、印花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稅借: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貸:銀行存款3、車輛購置稅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4、契稅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以上不需要預計繳納的稅金不在應交稅費核算。

三、應交增值稅下的專欄

(一)借方專欄

1、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註: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如: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紅字金額 貸:原材料

2、已交稅金

"已交稅金"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交納當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當月上交上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減免稅款

"減免稅款"核算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例:物業公司購買稅控盤200元,技術維護費28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管理費用 480

貸:銀行存款 48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480

貸:管理費用 480

4、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銷項稅額抵減

"銷項稅額抵減"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例:某房地產企業系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銷售開發產品售價1090萬元,假設土地成本654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銷項稅額90萬元。

銷售方差額納稅=(1090-654)÷(1+9%)×9%=36萬元,購買方全額抵扣進項稅額90萬元。

會計分錄:

(1)銷售開發產品時:

借:銀行存款 109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0

(2)購入土地時:

借:開發成本—土地 654

貸:銀行存款 654

(3)差額扣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54

貸:主營業務成本 54

6、轉出未交增值稅

“轉出未交增值稅”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瞭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餘額時,根據餘額借記“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二)貸方專欄

1、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退回銷售貨物應沖減的銷項稅額,隻能在貸方用紅字登記銷項稅額科目。

2、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1)生產企業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出口抵減內銷: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按規定計算的當期應退稅額:

借: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2)外貿企業

計算出口退稅額

借:應收出口退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收到出口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款

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4、轉出多交增值稅

“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瞭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由於多預繳稅款形成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借方餘額才需要做這筆分錄,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對於因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大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而形成的借方餘額,月末不進行賬務處理。

註: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增值稅額,也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但不設置若幹專欄。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費下共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三個明細科目。

來源:小穎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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