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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謠術:安徽省無為縣“水鬼毛人”謠言治理(1953—1954)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20世紀四五十年代,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多次出現規模較大的“毛人水怪”(又稱“水鬼毛人”)謠言恐慌,謠傳在水裡有一種全身長滿毛的怪物,會專門割除人體的生

一、問題的提出

  20世紀四五十年代,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多次出現規模較大的“毛人水怪”(又稱“水鬼毛人”)謠言恐慌,謠傳在水裡有一種全身長滿毛的怪物,會專門割除人體的生殖器官用於給蘇聯制造原子彈。1956年,時任安徽省委書記曾希聖在一份報告中稱,“水鬼毛人”謠言在安徽蔓延至32個縣。這場謠言持續時間長達10年,其中1953—1954年的大暴發則是歷次謠言中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一次。

  有關這一謠言的學術研究,目前仍較為有限。李若建的工作是具有開拓性的。他最早關註這一問題,利用公開出版的地方志與地方文史資料匯編對此進行瞭詳細梳理,歸納瞭“水鬼毛人”謠言的主要內容與傳播過程,並結合歷史情境,從社會學特別是集體心理與集體記憶的角度對謠言的成因進行瞭詳盡的分析。在李若建的分析中,“謠言實質上是一個在特殊區位、特殊年代中被激活和重新建構的集體記憶”。

  大部分有關謠言的研究,都聚焦於謠言的接收方,即關註謠言作為一種人們口耳相傳的民間訊息,是如何傳播與擴散的,並指出在散播過程中人們的瘋癲意識與非理性意識。那麼,當謠言開始傳播,並帶動地方恐慌情緒的時候,基層政府是如何治理的?在基層政府應對和處理謠言的過程中,地方權力與中央權力之間是如何互動的?政治權力、治理話術與地方秩序又是如何交織在一起,共同形構出謠言治理的歷史社會學圖景的?

  本文以20世紀50年代安徽省無為縣“水鬼毛人”事件為研究切入口,基於第一手檔案史料、口述訪談與地方文史資料、地方志,深度展現和剖析地方政權在“階級鬥爭”框架下處理謠言事件的內部決策過程——特別是縣級政權與上下級之間的互動、不同話語與技術之間的互動,以及其後產生的影響。本文特別指出,縣級政權的應對策略——無論是“溫和”/“嚴厲”的措施的實施,還是“群眾鬧事”/“反革命事件”的話語使用,都是在縣級政權與上下級不斷互動、反復修正中形成的。在這一過程中,縣級與省級政權一直保持著非常緊密的聯系而非對立。並且,無為縣政治謠言的事件史背後,有一個更長時段的革命老區建設歷史。新中國成立初期,無為縣政權建設不足的實際與其長期以來“革命老區”的標簽差距較大,這也潛在影響瞭謠言事件解決過程中的策略選擇。

二、謠言治理術的社會學視角

  治理的技藝或治理術(governmentality)是福柯(Michel Foucault)生命政治學中的重要范疇。福柯強調,權力從根本上說是治理的問題,理解權力最好從治理著眼。在此背景之下,處理謠言事件構成瞭治理的重要維度。

  馬俊亞從區域史的角度,利用地方志與報紙,對淮北地區特殊的歷史背景與民眾心理進行瞭長時段的分析。他認為謠言根源於“人們長期生活的不安全感”,地方政府對“毛人水怪”事件的解決,是“通過清除潛在的社會動員者來重構恐懼、而非解構恐懼,以穩定社會局面”。黃文治借助肥西縣的個案,著重通過“地方督責政治”運轉模式這一概念對事件處理過程進行歸納。侯松濤利用地方檔案,結合口述資料,通過對山東郯城縣的個案研究,梳理瞭在革命政權初建的歷史背景下,“階級鬥爭框架內處理的工作模式”是如何自上而下從縣級政權進入鄉村的。張江波搜集瞭多地檔案材料,對魯南地區“水鬼毛人”謠言的成因、變遷與治理進行瞭綜合性的研究,生動地勾勒出地方性的口頭文化、鄉村傳統機制與國傢權力間復雜的關系。這些學者的研究都說明,地方政權往往選擇在“階級鬥爭”的框架內處理謠言事件,把謠言問題意識形態化,並未在根本上解決矛盾,僅僅是重構瞭群體性恐懼。

  與此同時,英國學者史蒂夫·史密斯(Steve Smith)亦在對新中國與蘇聯的政權如何處理“封建迷信”的比較研究中涉及“水鬼毛人”謠言。他將20世紀50年代中國出現的謠言分為“世俗性”(relate to this-worldly threats)與“超自然性”(relate to supernatural matters)兩類,其中“世俗性”謠言指來自於現實世界的威脅,例如迫在眉睫的第三次世界大戰或核攻擊;“超自然性”謠言涉及與超自然事物有關的謠言,如“惡魔入侵”或“世界末日”。這些謠言反映出不同類型或程度的恐懼,背後是新政權與民眾之間的復雜關系。此外,他對新中國成立後的“蛤蟆精”(toad spirit)、“神水”(holy water)等謠言也進行瞭深入的研究。特別是在對“神水”謠言的研究中,他指出許多地方幹部自身也是“封建迷信”謠言傳播的源頭,中共基層政權並不像看上去那樣“鐵板一塊”。這亦提示我們應加強對基層政權在謠言治理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考察。

  在地方政權應對模式背後,除瞭長期以來“革命思維”所帶來的思考慣性,還有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互動中,不同的人對具體事件的考量和變通。孔飛力的《叫魂:1768年的中國妖術大恐慌》當屬這方面的經典之作。在這本書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事件有一個轉折點。乾隆皇帝開始重視地方的謠言情形,並懷疑這是一場“針對滿清帝國的謠言”。而中央權力入場後,地方政府的手段轉向暴力,官員上報更多案件以表忠誠和能力,並有刑訊逼供的情形出現。中央與地方的互動與矛盾,同時雜糅官僚體系和國傢治理能力的有限性,在行政層級中不斷堆疊,從而衍生出制度設計難以想到的地方應對策略。這提示我們需要從地方政權上下級間的互動中尋找地方策略選擇的線索。

  此外,以曹樹基為代表的一批學者利用檔案與口述材料,針對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無為縣的糧食征購、地方政治乃至性別侵犯等問題發表過一系列的文章,與筆者的研究或可在較長時段互為補充,或可與某些議題互為印證。

三、研究方法

  在目前所有有關安徽省無為縣“水鬼毛人”的研究中,研究者均依托公開發表的資料以及二手文獻資料,例如縣志和地方志,而缺少第一手未公開發表的檔案資料和內部文件,以及事件親歷者的回憶錄。以最早關註這一問題的李若建的研究為例,他所使用的資料,是省志、市志和各地縣志,以及公開出版的地方文史資料匯編,而並未接觸地方檔案和進行田野調查。

  如何尋找國傢治理的歷史脈絡?周雪光曾指出:“必須努力超越正式制度和官方文本,搜尋有關非正式運作的歷史資料,以便解讀正式與非正式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象征性權力與實質性權力之間的轉化。”本研究的一手資料,來源於地方檔案史料、口述訪談、地方文史資料和地方志的結合。我們對不同信源的史料進行對比與驗證,從而系統梳理瞭謠言傳入初期至謠言事件解決整個過程中,無為縣地方政權應對謠言的策略、話語使用以及上下級的互動和影響。

  這其中,地方檔案史料來源於無為縣檔案館所搜集到的區級(石澗區,大致范圍即今天的石澗鎮)與縣級“水鬼毛人”事件報告,以及部分群眾的檢舉揭發材料。這些材料有助於我們理解政府內部對“水鬼毛人”事件的認識,特別是區級與縣級地方政府認知的異同。與此同時,筆者所在的團隊2018年先後兩次在無為縣進行田野調查和口述史采集,並在無為縣紅廟鎮、嚴橋鎮與石澗鎮做瞭將近50次訪談,對事件的親歷者和當時的地方基層官員共計60餘人進行瞭口述史訪談。

  而在內部文件與回憶錄上,關於無為縣“水鬼毛人”事件,目前有兩篇回憶性文章,分別為張永松、吳志霄的《解放初期發生在無為縣的“毛人水怪”事件》與任建華的《毛人水怪事件》。張永松曾在無為縣政協文史工作組工作,擔任《無為文史資料》主編,吳志霄曾擔任無為縣文化局副局長,兩人的回憶錄更大程度上可以看作官方的敘述。任建華的回憶錄為當地內部出版資料。“水鬼毛人”事件發生時,任建華任無為縣公安局秘書股股長。他在回憶錄中較為細致地描述瞭縣級幹部下鄉“平謠”、捉捕壞人等一系列事件,為我們提供瞭嶄新的視角。此外,我們也參考瞭《張愷帆回憶錄》。張愷帆為無為當地人,曾於20世紀40年代在皖中行政公署任副主任,後來擔任安徽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他的回憶錄對於我們理解無為縣地方政府的權力應對思路,提供瞭第一手的上層分析視角。

四、無為縣“水鬼毛人”謠言傳播情況概述

(一)無為縣情況概述

  無為縣地處安徽省中南部,清朝時為安徽省廬州府下設的直隸州。方志載,無為州“西北阻山,東南濱水,大江在東南”。這裡是“水國之鄉”,“支河叉流,密佈全境,縱橫河流,狀如蛛網”。當地土地耕作多用圩田。“圩者,圍也,內以圍田,外以圍水,水高田低,築堤圍護提”。因此,這裡與“水鬼”“毛人”有關的傳說也相當多,如《無為州志》載:

  州中元夕放燈由來已久,燈前必設大牌,繪一獸形虎面麟足,雄勢猙獰,振以金鼓,俗名虎頭牌,實乃龍種,可辟水怪。相傳米公知軍時遺制,蓋以濡須澤國也。

  這樣的形象長期存在於民間的集體記憶中,即使新中國成立很久以後也曾出現。有受訪者回憶:

  我那時候大概有十歲瞭吧,不知道可有十歲,(人們)全部都在我傢睡。天氣涼,那個大黑魚就這麼吊在籃子上面,那個梁。黑魚就這麼動,那個梁子也動。(有人喊:)“來咯,下來咯,在屋頂上下來咯。”然後一堆人這麼喊,帶槍的帶槍,(有扁擔的)插上扁擔,(喊:)“在哪裡啊?在哪裡啊?”……也出奇,人傢追追追,他們都像人一樣,一下子全部跑到塘裡去瞭,人全部跟它後面追,跑到塘裡去瞭。也不知道什麼東西……(他們)到我傢裡,就坐在這裡,就像人“哼”地嘆氣,姑爺爺(拿槍)把門一開,槍上面還有一個那東西響。槍對著前面像那麼一沖,也沒人,就有人嘆氣,就那時候“大躍進”“共產風”死的那些人……一追全部跑到塘裡去瞭,也不知道什麼東西跑塘裡去瞭,跟它後面跑到塘裡去瞭。

  這裡也是歷史上水患頻發的地帶,是當時中國主要貧困地區之一。馬俊亞與侯松濤指出,淮北與郯城匪患多發,在各股勢力時進時退中,鄉村的生存環境極為惡劣。無為縣也是如此,進入抗日戰爭時期之後,無為處於國、共、日三方勢力並存拉鋸的狀態,當地民眾對“跑反”(躲避日本人)有著深刻的印象。

  1949年1月21日無為解放,此後隸屬安徽省蕪湖專區。經過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打擊反動會道,以及整黨、“三反”等黨內運動,鄉村舊的權力格局幾乎被完全粉碎,鄉村的基層政權初步建立。這些運動與“水鬼毛人”事件的產生和解決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特別是通過劃分農村階級成分,對敵特組織、國民黨員、三青團員等進行清查登記,以及清繳土匪與鎮反運動,地方政權在鄉村形成瞭一套新的身份確定方式,對控訴會、公審會等技術手段的使用也愈加熟練。

  對於1953—1954年“水鬼毛人”謠言的大傳播,李若建認為有幾個特殊背景:一是1953年年初的治淮水利工程動用各地的大量民工,其中包括許多鎮反運動中被判刑的人員,由此謠言在蘇北產生並開始大規模傳播;二是1953年的糧食統購統銷;三是1954年的安徽水災。正是隨著1953年年初治淮水利工程結束與治淮民工返鄉,謠言在蘇北產生並開始大規模傳播;之後,謠言才逐漸傳入山東、安徽、河南、湖北等地。

  具體到安徽省無為縣,可以看到,隨著1950年征募志願兵役、1953年糧食統購統銷等政策的實施,民眾與地方政權之間的關系日益緊張。這可能是謠言傳入無為並大規模盛行的社會心理基礎。1954年謠言事件結束後,在一份無為縣公安局檔案中有相關記載。一位60多歲的農民說:

  政府是好要糧送糧,要錢給錢,要志願軍給兵,為什麼要人卵蛋?真正要的話,就按每村攤,不能這樣搞,我們不安。

  還有烈屬說:

  聽說政府要人卵蛋,真正要的話,我也出來幹瞭。

  由此可見,與馬俊亞所描述的淮北情形類似,“20世紀四五十年代‘毛人水怪’事件發生時……(這裡)既存在著民眾普遍恐懼的土壤,也存在著大量具有社會動員能量的各色人等”。

(二)1953—1954年無為“水鬼毛人”謠言傳播與幹群沖突

  目前,學者認為“毛人水怪”謠言最早於1946年出現在江蘇省大豐縣,新中國成立前夕也曾在蚌埠市流傳。1953—1954年暴發的是歷次謠言中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一次。謠言的主體“水鬼毛人”在早期被描繪成一種源於水中的怪物,但在後來的傳播中明顯帶有意識形態色彩,一是說“毛人”是政府的,二是與蘇聯相關。在無為縣,謠傳中國要挖250噸婦女奶頭、胎兒和男人生殖器、眼球作為制造原子彈的材料,所以政府訓練瞭大批“毛人”下鄉收集;政府放出“毛人”……給蘇聯制造原子彈;還有說“毛人”有“三不挖”——軍烈屬、黨團員、幹部不挖。李若建對此分析說:

  謠言明確地把與政府關系密切的群體排除在“毛人”的襲擊對象范圍之外,把受害對象界定為民眾,刻意分化農村社會群體。因此在謠言的傳播過程中,黨員、團員、幹部就成為民眾攻擊的對象。

  不過,在筆者采集到的口述資料中,這樣帶有意識形態色彩的敘述並不多,可能是因為官方在其敘事中片面強調瞭謠言中意識色彩較濃的部分,也可能受到受訪者年齡、生活經驗,特別是官方主導“平謠”的影響。筆者聽到較為普遍的說法是:

  當時冬天下大雪,就在那個屋頂,走的那個腳印不知道有好大……當時就講那個毛人那個爪子都是銅的,又放人傢煤氣到人傢傢裡,一放人就混瞭(沒有意識),逮到人,婦女就割奶,男人就割卵蛋。

  1953—1954年暴發的“水鬼毛人”謠言起源於江蘇省,在1953年底到1954年春夏間,謠言傳播到安徽省。根據縣志記載,謠言傳至無為縣後迅速擴散到全縣大部分區鄉。其後果是,群眾產生恐懼心理,他們集體睡覺,站崗放哨,徹夜點燈,予以防范。幾乎所有的受訪者對此都有很深的印象。有受訪者回憶:

  實際上那時候就沒人敢出門,一天到晚在傢裡躲著,就不敢出門,小孩子都不敢出門,這是我們親身經歷的。

  這我見是見過,見過又沒逮到哪一個,就光講這裡有,一夜到天亮不睡,叫人打更,叫人就夜裡在村子裡就這麼巡邏。就這麼巡,傢裡把這些老年人、小人(集中在一起)。

  在張永松、吳志霄的文章中,將“水鬼毛人”謠言的傳播者歸結為“沒有改造好的地主、富農分子”。李若建稱之為“變革中的受沖擊者”,包括更廣泛的內容。實際上,傳播者的身份是形形色色的,體現瞭“全民性”和“集體性”的特征,包含鄉村社會所有階層,這與侯松濤對山東郯城的研究結論是相似的。

  根據官方的記載,在壞人煽動下,群情激動,動輒鬧事。譬如石澗區黃雒鄉金傢村有一精神失常的青年婦女到處亂跑。一日路過范傢院村,受到崗哨盤查,因從她身上搜出剪刀和針線,人們便確認她是“毛人水怪”。第二天一早就有數千名群眾趕來看“毛人”。春節臨近,回鄉幹部較多,地方政權也開始著手應對謠言並派幹部下鄉辟謠,幹群沖突不斷出現。譬如,在嚴橋區響山鄉,在“壞人”操縱下,200多人聚集上山清繳“毛人”。回鄉探親的海軍某部幹部陳兆芝試圖勸阻,反與之產生激烈沖突,受瞭重傷。

  資料來源:無為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無為縣志》;《關於無為縣因“毛人”謠言所發生騷亂事件情況綜合報告(底本)》(1954年3月2日),無為縣檔案館藏,檔案號:16-1-009-3;《關於無為縣因“毛人”謠言所發生騷亂事件情況綜合報告》(1954年3月6日),無為縣檔案館藏,檔案號:16-1-009-3;張永松、吳志霄:《解放初期發生在無為縣的”毛人水怪”事件》,載《江淮文史》1999年第 4期;任建華:《毛人水怪事件》,載無為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編):《無為記憶》,2013年。

  根據地方志、回憶錄,比照搜集的檔案,筆者將無為縣“水鬼毛人”謠言事件劃分為“謠言傳播”“群眾沖突”與“幹群沖突”三個階段,其地理分佈如圖1所示。

  從圖中可以看出,“水鬼毛人”謠言在全縣很多區鄉都有傳播,分佈較廣,且影響很大,動輒有千人圍觀的事件。較為激烈的幹群沖突在北部嚴橋區、石澗區較多。此地倚靠巢湖與山區,是謠言最先傳入的地方,也是官方記載與檔案中幹部下鄉辟謠的主要地點。

五、從尷尬處境到威權治理:地方政權應對策略概述

  在官方敘述中,“水鬼毛人”事件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水鬼毛人”謠言傳入後在民間產生大范圍恐慌,人們難以正常生產勞動;第二階段,壞人趁機傳謠,在其操縱下群眾不信任幹部,幹群沖突愈演愈烈,甚至下鄉辟謠的縣級幹部都受到侵害;第三階段,地方政權面對嚴峻事態,采取強硬措施迅速平息暴亂,並安定群眾的生活,謠言事件最終得到解決。類似的邏輯也體現在地方志、縣檔案等材料中。

  “水鬼毛人”謠言傳入無為縣後愈演愈烈,從群體恐慌、群眾騷亂自發地發展至幹群沖突,地方政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采取措施予以解決。有記載的幹群沖突皆集中在1954年2月3日及其後的一段時間。正值春節,回鄉幹部很多,縣級政權也派大量幹部下鄉辟謠。那麼,在此之前地方政權的應對情況是怎樣的?這段時間密集的幹群沖突與幹部下鄉辟謠是否有關系?從謠言傳入初期至謠言事件解決整個過程中,無為地方政權又是如何應對謠言的?

(一)尷尬處境:謠言傳入初期

  直觀地看,在“水鬼毛人”謠言初期,無為縣級政權無論面對上級(地、省級政權)還是下級(鄉級政權),都處於“束手束腳”的境地。其應對策略在與上下級的互動中屢次轉變,這也直接導致謠言在無為縣的傳播范圍不斷擴大。

  根據記載,安徽“水鬼毛人”謠言是1953 年8月中旬由船民及來往群眾從鄰省江蘇傳入的。鑒於鄰省江蘇的情況,安徽省公安廳在1953年3月12日,即安徽暴發大面積“水鬼毛人”謠言之前,就已經發出《關於平息“水鬼毛人”謠言的情況和意見》指導地方“平謠”工作。該文件特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派較強的幹部組織少數可靠的村幹部和積極分子,事先對可能裝鬼作怪的分子進行調查研究,若發現有乘機進行破壞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裝神弄鬼,應及時打擊;有重點、有目的地佈置偵查工作。

  此時謠言尚未傳入無為縣,也很難知曉無為地方政府做瞭什麼樣的準備。從文件的內容來看,安徽省委雖然有完整的“平謠”指示,但“預防謠言”環節較為欠缺。

  1954年1月5日,安徽省委宣傳部將《關於平息“水鬼毛人”謠言的宣傳指示》發到臨近無為縣的肥西縣委。安徽省委從宣傳內容、宣傳方法及管制手段等三個方面提出指示意見。在這份文件中,安徽省委開始要求在未發生謠言的地方也開展宣傳工作,“迅速主動地向基層幹部和群眾正面揭發謠言”,並對“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階級分子”進行管制與監視。可以看到,安徽省委開始轉變策略,在未發生謠言的地方主動出擊。

  1954年1月8日,安徽省委轉發瞭《蕪湖地委關於和、含、巢三縣發生“毛人”謠言問題的指示》,要求各地嚴密註意和檢查所屬地區的謠言情況,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和防止此類反動謠言繼續蔓延。1954年1月10日,安徽省委發出《關於平息“水鬼毛人”謠言的通知》,繼續要求各地、市、縣委必須迅速設法平息謠言。省公安廳根據省委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在謠言已平息或過去謠言嚴重的地區,有重點、有目標地普遍發動一次反謠言鬥爭。同時,省公安廳派出6個工作組,分赴滁縣、宿縣、阜陽、蕪湖等專區的重點縣,檢查謠言追查平息情況,各級公安機關按省委、省公安廳指示,派出大批幹部,深入謠言傳播區域開展“平謠”工作。

  謠言傳入無為縣的時間大約在1953年末至1954年1月。在謠言傳入初期,由於隻在少數地區傳播,規模不大,地方政府主要采取“堵謠”平息的策略,為後期幹群矛盾的激化埋下瞭隱患。

  根據事後的報告,1954年1月初,“毛人”謠言僅在黃雒、陡溝等區的部分鄉少數群眾中傳播,至1月中旬蔓延到嚴橋、石澗等區,情況較為嚴重;具體到石澗區,“毛人水鬼”謠言是從1954年1月15日出現的,首先在石澗區牌樓、青苔等鄉有自發集體打更、集體睡覺的情形,繼而引起全區波動。從另一則材料中也可以看到,在1953年12月之前,無為縣尚未出現“水鬼毛人”的謠言,12月之後,橫山鄉的郭登水從南京回傢,散佈謠言:“南京柳洲不能存身,到晚無處躲藏,否則,不躲不藏,毛主席放下來的黨團員專門割男人卵蛋和婦女的乳頭。”其實當時郭登水並未提及“水鬼毛人”,但內容與其後的“水鬼毛人”謠言十分相似,可視作該謠言最初的流傳狀態。

  根據任建華的回憶,也是在這段時間,時任安徽省公安廳一處二科科長朱國良根據省委指示來到無為縣嚴橋區福民鄉檢查“平謠”情況,在有關幹部會議上宣傳省委的辟謠指示,此時無為地方應該還在遵循省委1954年1月5日與1月10日的文件要求。

  據任建華的回憶,在省公安廳幹部下鄉檢查“平謠”情況二三天後,省委又下達瞭新的指示,大致內容是因為目前群眾文化程度不高,封建迷信思想濃厚,“毛人水怪”謠言隻在部分地區傳播,若公開地、全面地辟謠,反而使謠言傳播得更廣。與先前“疏導”(辟謠)的方式相反,新的指示要求幹部“堵謠”,意即通過較為嚴厲的方式禁止群眾胡說謠言之事。無為縣公安局長左明樹根據這一指示,要求秘書股起草一份“打壩子”文件,內容為不準胡說“水鬼毛人”之事。這也提示我們,在1954年1月中下旬,謠言在無為縣的流傳程度不是特別嚴重,尚未遍佈全縣。

  1954年1月22日縣委召開緊急會議,繼續部署平息謠言的工作。會議指出當前公安工作的重點“以平息毛人謠言為主”,要求公安局“集中力量重點平息,西北鄉主要是繼續鞏固平息”。因為前期預防效果可能不佳,加之新發“堵謠”指示的影響,使得幹部縮手縮腳,任建華即認為這一指示使得“幹部也就沒有及時引導群眾對謠言性質、產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進行分析、判斷,給謠言的流傳留下瞭一定的空間”。

  類似地,石澗區委在事後報告中認為:

  謠言開始時,我區領導上受著政策限制小手小腳,不敢大張旗鼓宣傳揭發謠言,對傳謠隻是教育沒有大膽的處理,站在被動(的局面)。

  無為縣公安局在事後報告中也說道:

  由於平謠經驗不足,在謠言傳開後尚錯誤地采用“隻追不揭”方法,對揭謠、防謠的宣傳教育工作註意不夠。

  紅廟鎮閘北村的一位受訪者也記得當時政權辟謠工作沒有深入到鄉村:

  (問:就是沖突發生之前有人下來辟謠嗎?)

  沒有,沒有辟謠的,隻有一個老黨員老幹部說沒有這回事,這麼講的。(但)這話不能講,你講大傢都說你就是毛人,當時政府沒有出面……沒有把事實講出來,當時謠言越傳越大。

  1954年2月初,幹群矛盾也開始激化。隨著幹部春節回傢,甚至出現瞭打幹部的現象。如在2月3日(陰歷正月初一),嚴橋區響山鄉與石澗區牌樓鄉群眾聚集起200多人上山清繳“毛人”,路過的返鄉海軍幹部試圖勸阻,被懷疑為“水鬼毛人”,與群眾產生激烈沖突,最後受傷。

  在這種情況下,縣委依然采取區域性“堵謠”的方法,要求凡能回鄉過春節的幹部,特別是科局長都要於1月31日(陰歷臘月二十七日)前回傢,傳達公安局文件展開“堵謠”。任建華被分配到他的傢鄉嚴橋區,在這裡,“堵謠”的策略遭到瞭嚴橋區委書記彭昌文和區長夏澤民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目前群眾普遍相信“水鬼毛人”是“共產黨放出來的”,幹群關系緊張,區域性的“堵謠”是無濟於事的,隻有公開辟謠才能消除群眾誤解。因此,任建華在聽從區委意見後,向無為縣公安局局長作瞭電話匯報,決定改變“堵謠”的策略,在嚴橋區響山鎮率先組織群眾大會公開辟謠。不過,這些工作尚未開展,幹群矛盾已至激烈的程度。

(二)事與願違:縣級政權平謠工作與幹群矛盾擴大化

  在“堵謠”過程中,黨團幹部被派往地方,與謠言傳播者、煽動者及民眾遭遇,會有意無意地被誤解為是政府有意訓練並被放出的“水鬼毛人”,由此引發頗多幹群沖突事件。

  任建華跟無為縣公安局左明樹局長匯報後,決定在“水鬼毛人”謠言最為嚴重的嚴橋區響山鄉召開群眾大會公開辟謠。春節保衛工作繁重,因此隻派出瞭顧金德、翟恩章二人偵查小組下鄉協助。二人在1954年2月3日下午路過紅廟區閘北店時找村民問路,因是陌生人,被村民當作“水鬼毛人”圍攻扣押,在一位老奶奶的勸阻下才免除瞭皮肉之苦,民眾甚至組織瞭“審判庭”對二人進行審訊。任建華派他的侄兒到縣公安局報告,在路上也被一夥青年困住,被村中長輩批評後才作罷。

  公安局幹部被扣押的消息很快傳至各地,並演化成與政府對立的謠言,事態進一步惡化。2月4日上午,閘北鄉治安主任趙庭德、行政村主任趙先順等4 名幹部到閘北店做宣傳工作,遭到扣押、審訊、毆打,其親屬也被毆打。同時,聞訊前來解救公安幹部的三水鄉團山大隊民兵營長王正元也被打傷溺死,圍觀群眾達千人之多。在閘北油坊老板夏繼久的勸阻下,民眾才散去。對這一起“閘北事件”,今天閘北村的老人還印象很深:

  王正元就被打死就在這個……池塘邊,就是進來油坊這個路上。就把他打傷,後來淹死瞭……這個把他打死的“壞分子”,這個人叫夏之慧(音),說要“收幹部的槍”。

  相鄰不遠南莊村的受訪者對此也有耳聞:

  當時有人下來瞭解,縣政府的幹部,把他槍繳瞭。是個姓王的,叫什麼王明巖(音)?講他是壞人,就把人活活打死瞭,講他是毛人,然後縣裡幹部就下來視察,那時候有便衣他們帶槍,我也沒看過,都是聽說的,那時候1954年,我們才十歲。(問:那這個是您記得,還是聽大人說的?)我記得,當時晚上都睡在一起。

  閘北村與南莊村相距不過2公裡,對比這兩則口述,可以發現受訪者的記憶隨著距離也發生瞭細微的改變,受害者王正元的身份由民兵隊長變為“縣政府的幹部”,南莊村受訪者的記憶可能已經與別的事件混雜,也可能不自覺地受到瞭事後政府宣傳話語的影響。

  無為縣委也在2月3日清晨召開緊急會議,抽調幾十名在群眾中有一定威望的幹部到嚴橋、石澗等區做群眾疏導工作。2月4日下午,縣委副書記、原嚴橋區區長邾達民率宣傳部長徐幹等人前往嚴橋平謠,行至該區花傢沖遭到民眾圍堵。他向附近曾經熟悉的一位吳姓群眾求援,說:“你哥哥吳定城不是和我一起在區裡工作過?他現在是縣財政局長瞭,也是‘毛人水怪’瞭?”吳姓群眾卻答復:“以前你是區長,常和哥哥一同去我傢,我認識你。但現在誰知道你又是幹什麼的?”由此可見,即使是下鄉平謠的幹部,對於大部分群眾來說仍然是陌生人。幸好人群中還有一位烈屬認識邾達民,把他們帶到自傢保護起來。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魏新民、縣衛生院院長朱榮躍、石澗區區長李去非等人在平謠途中,又被石澗區四漥村(今夏窪村)民眾圍截毆打。

  在事後的報告中,這些群眾性暴力事件被定性為幹群沖突,事件的參與者也被冠以“壞分子”“反革命分子”“落後群眾”等政治標簽。如果我們去掉這些標簽就事論事,與任建華的回憶進行參照,可以發現這些事件很難說一開始就以幹部為主要對象。有受訪者表示:

  有的幹部什麼的腰邊掛刀子,還有裁縫掛剪子,人傢就講是他們幹的,挖人傢眼睛割人傢卵蛋,就打他。不知道是幹部還是(什麼人),一打國傢來瞭,國傢就把他們逮起來瞭,他們打人……他們懷疑呀,又有刀子,有剪子。

  這裡“掛刀子”的幹部與“掛剪子”的裁縫是作為類似面孔出現的。村民圍攻幹部更主要的原因,似乎在於謠言的傳播使村民對陌生人始終保持警惕,非本土幹部的出現愈加激化瞭村民對陌生人的恐慌情緒,而他們的“幹部”身份與“刀子”等標志物則進一步刺激瞭村民的神經,使沖突不可避免,其後果也不斷升級。上文中,無論是縣公安小隊顧金德、翟恩章,還是縣委副書記邾達民等縣級幹部,與村民發生矛盾亦多因其“陌生人”屬性。某種程度上,正因為各級政府反應比較快,黨團幹部與謠言本身幾乎同步到達地方社會,這些陌生面孔的出現反而激化瞭沖突事件的發生。

(三)立見成效:地方政權的強力策略與謠言平息

  1954年2月3日清晨,縣委會議主要內容還是佈置幹部下鄉辟謠。短時間內一系列幹群沖突成為無為地方應對策略改變的轉折點。2月4日,即顧金德、翟恩章二人被扣押的第二天,縣級幹部試圖平謠遭到圍堵後,群眾一系列無序騷亂遂演化成“嚴橋事件”,驚動瞭地委、省委乃至華東公安部,省委書記曾希聖為此“大發脾氣”。省委認為“嚴橋事件”是“反革命事件”,應采取武裝鎮壓的手段解決,為此給部隊下達瞭三條指示:

  (1)各級指戰員要以戰鬥態勢對待平暴。

  (2)在部隊行進或是地方幹部執行任務時,遇有圍攻、對抗、騷亂,在說服無效危及安全時,可使用武器。

  (3)聚眾持械威脅或進行對抗時,二百米外鳴槍警告;一百米以內打倒幾個;五十米內,來多少消滅多少。

  蕪湖地委指令公安處全力以赴,迅速平息事態。無為縣公安大隊嚴大隊長速調公安部隊兩個連,並請求蕪湖軍分區調一個營的兵力,協助平息動亂。在2月4日晚與2月5日,先後有兩支部隊趕到嚴橋區與石澗區。根據指示,部隊每到一個重點村莊,都在制高點上架設機槍,封鎖交通要道,對村莊進行清查,逮捕主要鬧事人員,收回被搶奪的槍支。隨時就地召開會議,揭發謠言,號召群眾檢舉壞人,不再相信壞分子。

  在逮捕為首分子後,對其進行突擊審查並將材料電話報請省府批準,於2月8日在閘北鄉召開嚴橋、石澗、紅廟等區19個鄉近萬人的公審大會,當眾宣佈7名為首分子的罪行並執行槍決。在公審大會上,周俊縣長作瞭報告,講明新生政權為人民做的各種好事與人民在黨領導下翻身的各種事例,號召群眾安心生產,不再相信謠言。當時部隊的指揮部就設在閘北村油廠,嫌疑分子也被關押在此處。據當地受訪者講:

  就在這後面(指閘北油廠後面),舉行萬人公審大會,大會槍斃(人)瞭,就在這後面。(問:真的有一萬個人那麼多嘛?)有,那時候人山人海,有部隊戒嚴,機關槍部隊戒嚴,當時我才十歲。(問:那當時油坊也擠滿瞭人看嗎?)油坊就是關那些逮起來的人。

  距離閘北村不遠的南莊村也有類似情形:

  然後國傢就派部隊下來瞭,一個縣級幹部姓朱,下來瞭,那個部隊每天開會,我們都看到瞭,逮捕瞭好多人。

  隨後在嚴橋、石澗、泉塘、蜀山等地先後召開萬人大會5次,以及不同規模的黨團員、民兵和群眾會議,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工作。

  政府強力治理的效果也是較為顯著的。此後,雖然在別的區鄉仍間或有幹群沖突,但未發展為較為嚴重的動亂。任建華回憶,經過教育,群眾的思想轉變很快,紛紛反映情況,檢舉謠言傳播者。一些信謠、傳謠的群眾也向幹部做檢討,社會秩序隨之恢復正常。檔案中記載,有群眾說:

  政府、解放軍遲來兩天,我們群眾夜裡是不能睡覺,白天拋荒生產。

  還有牌樓鄉農會主任說:

  如這次部隊不來鎮壓,我們在傢寸步難行,就要被壞蛋管制起來。這次把這些壞蛋鎮壓瞭和逮捕起來,我們能安心生產和睡覺。

  同時,政法機關對拘留的大約三百人,組織瞭20人分4個小組進行突擊清理。視情節輕重和個人態度,分別作瞭嚴肅處理。截至1954年3月4日,判處7人死刑(已執行),擬執行死刑8人,徒刑67人,教育釋放220人。在全縣境內謠言也不再存在。華東公安部等領導在審查材料與口供後,認為案件性質需要改變,其不屬於有組織的反革命暴動,而是群眾在“反革命謠言”蠱惑下自發性的騷亂。因此,沒有執行擬定的第二批槍決。

六、政權諸級互動與謠言深層次原因探究

  從無為“水鬼毛人”事件的一系列過程看,無為地方政權在應對時策略變化很多,不可將之視作鐵板一塊。安徽省委在1953年3月,即謠言傳入9個月前就下達瞭相關指示,並在1954年初有連續的指示督促“平謠”。然而,無為縣對謠言的預防與初步治理效果是不甚理想的。直觀地看,在“水鬼毛人”事件中,無為縣級政權無論面對上級(地、省級政權)還是下級(鄉級政權),都處於較為尷尬的境地。

  在與上級政權的互動中,無為縣級政權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難以發展自身的能動性。省委的指示一方面可能距離地方實際情況較遠,趨於理想化;另一方面下達指令常有變動,縣級政權隻能慣性地將指令貫徹到地方。

  在與下級政權的互動中,政策在具體執行時可能不切合基層實際,且區、鄉級政權領導者比較有主見,新生的縣級政權有時也處於劣勢地位,不得不反過來對政策進行修正,無為的情形就是這樣。無為縣公安局局長在秘書股股長任建華、嚴橋區區委書記彭昌文和區長夏澤民的建議下決定改變“堵謠”策略,1954年2月4日(陰歷正月初二)在響山鄉召開群眾大會,雖然因一系列事件未能實現,但也體現瞭有主見的區級領導人可以反過來影響縣級政權的指示。另一方面,山東郯城的案例提示我們,如果區、鄉級政權缺乏決斷力,面對復雜的地方情形,在執行縣級指令時也可能“不知所措”,基層幹部急,向區委“亂要辦法”,區委幹部則“缺乏冷靜表現手忙腳亂、束手無策”,隻好不斷上報縣委“反映情況”和請求具體指示。

  在山東郯城案例中,鄉村幹部難以有效動員全村力量,下鄉幹部亦無法進入村莊。類似地,在“水鬼毛人”事件中,無為鄉村政權似乎也未能發揮相應作用。在任建華的回憶中,在緩解幹群沖突過程中,鄉村中比較有影響力的人物除瞭一位烈屬外,主要是傢族中的長輩、在地方比較有威望的油坊老板等“鄉村精英”起到瞭主要作用。

  無為雖然常被認為是“革命老區”,但實際上基層政權的建設難言完善。無為縣曾在抗日戰爭時期成為新四軍的老根據地,1941年至1945年新四軍第七師司令部就位於今天的無為縣紅廟鄉海雲行政村。安徽省委書記曾希聖當時是七師政委,曾在無為縣長期工作,甚至因為其夫人的關系,視無為縣為第二故鄉,對無為縣感情很深。

  1945年中共部隊北撤後,無為全區留下的黨員隻有300多名,幹部數量少,組織基礎薄弱。該縣沒有經過土改動員,基層政權尚未改造,“鄉村仍是保甲制度,保甲長的統治勢力仍很大”。在渡江戰役前夕,解放軍在無為縣境內開展船工動員工作,曾一度陷入困境。渡江戰役結束後,解放軍第二十七軍政治部在工作總結中認為,無為縣雖曾為中共的老根據地,仍屬於“工作薄弱的新恢復區”。

  從無為互助組普及的情況看,1952年11月無為全縣有39082戶參加互助組,占總農戶的19.15%;到1953年12月28日,全縣組織起來的互助組、合作社有9319個,73232戶,占全縣總農戶的比例為37%。而安徽省各地在1952年6月已組織農業生產互助組445175個,參加互助組的農戶占總農戶的比例已達到49.5%。無為縣互助組的發展情況遠低於安徽省的平均水平。此時農村整黨已經結束,無為鄉村幹部的數量仍需提高。1952年12月10日至次年1月20日,無為縣委組織第一次農村整黨。參加第一期整黨的有嚴橋、紅廟2個區,28個鄉,458名黨員,平均每鄉不到17名黨員。截至1993年《無為縣志》出版時,嚴橋區轄1鎮5鄉,計78個行政村,平均每鄉(鎮)有13個行政村。假設這個比例自新中國成立後變化不大的話,1952—1953年無為平均每個行政村隻有1—2名黨員。這也符合解放軍第二十七軍政治部渡江戰役結束後的總結報告中稱無為是“工作薄弱的新恢復區”的判斷。

  1954年2月13日石澗區區委在《謠言情況綜合調查筆記》中,對謠言事件的成因也這樣總結:

  由於反革命分子這樣制造謠言,迷惑和恫嚇群眾,再加上老區自首分子多,參加遊擊幹部落伍多,他們既不進步,就埋怨上級,不滿政府,誹謗政府。

  由此可見,無為雖然是革命老區,但新中國成立後基層政權建設情況並不十分理想,且無為在抗戰結束後有一段時間的“空白期”,實際情況遠比革命老區復雜。在筆者采訪過程中,曾聽到受訪者講述其父親在抗戰期間參加遊擊隊,後被國民黨逮捕,新中國成立後雖然屢次寫材料希望組織接納,但最終也不被認可。在“水鬼毛人”事件中,“自首幹部”與“落伍幹部”等曾經的革命隊伍內部人士也多有參與。

  就無為縣級政權來說,情況也較為復雜。從徐進等學者對無為縣“統購統銷”等問題的研究中也可以一窺端倪。1957年11月姚奎甲來到無為縣擔任縣委書記,在1958年1月的幹部撤換中,一大批縣委幹部被解職,這源自他對無為縣委宗派主義的深深憂慮。姚奎甲曾回憶:

  我由安慶調到無為,開始是不願來的,聽到一些同志反映無為縣大,問題多,工作難搞,又是老根據地,思想顧慮重重。

  省委書記曾希聖對無為的感情也很深。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張愷帆本身就是無為人,前任無為縣委書記彭醒夢則先後任恍城區、銀屏區和新民區區長,直接在張凱帆的領導下工作。

  革命老區的背景給無為帶來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一方面,無為縣“老區”的標簽以及與曾希聖、張愷帆等省委領導的特別關系,使得無為特別受到領導的重視,承載瞭較大的期望;另一方面,無為在新中國成立後“工作薄弱的新恢復區”的實際情況與“革命老區”這個標簽是不甚相符的,反而因為曾經的根據地背景,產生瞭大量“自首幹部”,這個問題長期未能得到很好地解決。並且,在謠言事件初期,很多幹部認為無為是革命老區,對謠言缺乏重視,導致謠言問題趨於嚴重:

  當時我區少數黨團員幹部思想上忽視,認為老區沒有什麼問題,敵人更進一步的煽動落後群眾,說政府與“毛人”通的,但群眾一時模糊,受瞭壞蛋欺騙指使暴動,打我人民政府幹部。

  無為地方政權應對策略的轉折點在“嚴橋事件”發生後,嚴橋區迅速向縣級政權上報,蕪湖專區、安徽省乃至華東地區政權都被驚動。從時間上看,無為縣乃至上級政權的應對速度是非常快的;從效果上看,騷亂也被迅速平息。

  在平息 “水鬼毛人”謠言的初期,縣公安局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縣公安局長最開始不願動用武力,對地方政權的謠言應對策略影響很大。其實,在此之前,地方政權也並非沒有考慮“民眾鬧事”的可能性,任建華向無為縣公安局建議在響山鄉召開群眾大會公開辟謠時,就向左明樹局長申請從縣局、回傢過年的幹警與武裝民兵三個方面召集七八十人的武裝力量。左明樹局長則認為保衛工作繁重,武裝民警大都派出,大部分兵力在各地看守糧倉,因此隻派顧金德、翟恩章二人偵查小組協助任建華。

  同時,在地方政權中,不同部門之間也存在認知差異和不同的意見。從1954年4月的一份縣委會議記錄中可以看到,公安局在治安事件中有相當大的控制權,乃至引起其他部門的不滿。人武部部長批評“公安局治安工作對區黨委保密”,對武裝部也保密。因此,在辟謠工作初期,地方力量並未動員起來(實際上其後也未能動員起來)。加之春節大部分鄉幹回傢,區幹回區,因此在一系列幹群沖突發生時,地方幹部未能有武裝力量的準備。公安局與下鄉幹部、地方基層幹部之間缺乏有效的聯系與配合,下鄉幹部、基層幹部辟謠時也沒有得到相應公安機關的協助與保護。

  其實,在任建華提出請求前的2月1日,在有左明樹局長參加的縣委常委會議上,研究瞭“無為縣如何平息水鬼矛(毛)人問題”。這次會議不隻要求“堵謠”,同時允許采取逮捕手段平息謠言。會議決定以下五種情況,應立即報縣公安局批準逮捕:“一、積極傳謠;二、為首的鬧矛(毛)人(如集體睡覺等為首人員);三、制造鬧矛(毛)人進行偷竊、強奸婦女、敲詐勒索等;四、偽裝水鬼矛(毛)人恐懼群眾;五、毆打政府工作人員,辱罵政府幹部,影響平息工作。”而且,會議還指定瞭重點逮捕的地方,如紅廟、石澗、新民、尚禮等區。然而,在具體操作中,實際找到“傳謠者”或是“為首者”並依靠地方力量進行逮捕,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縣委會議後地方的沖突反而愈演愈烈,即從側面印證瞭這一點。

  這背後的原因在於,在認知上,對於當時地方政權的幹部來說,“傳謠者”與“鬧事者”仍屬於“群眾”,而非“壞人”,並未將之貼上“壞分子”“反革命分子”等標簽。如從任建華作為當事人的回憶中,幹群沖突中的“鬧事者”形象基本是“村民”“群眾”“一位老者”“冒失的青年”“一夥青年”等等。甚至在部隊下鄉平息動亂之際,任建華仍與蕪湖地區公安處的科員提出“對群眾不能采取過左的行動”,因那位科員與任建華關系較好,因此提醒任建華 “不能胡說,在平暴期間不能心慈手軟”。

  同時,在具體操作中,地方政權的實際策略也是受限的,地方政權不具備面對民眾開槍的權力。2月3日,顧金德、翟恩章二人被村民關押,縣長周俊與公安大隊的中隊長高建華帶領一個排的公安兵力前去營救,高建華隊長向周俊縣長請示:部隊到達時群眾對抗能不能開槍自衛?奪我武器時能不能刺殺?因縣長無權對此答復,隻好逐級向上級請示,最後省委答復:在群眾反抗時可以開槍,但要在說服無效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這從側面同樣反映出,在幹群沖突初期,從省級政權到無為地方,仍將主要“鬧事者”視作群眾。

  無為地方應對策略從緩和轉向緊張與上級政權的介入有著直接關系。事後曾希聖回憶:

  再如“毛人水鬼”事件,開始由於沒有采取鎮壓方針,以致在幾個月內即蔓延三十二個縣的范圍,被反革命分子打死打傷的群眾和幹部一百一十七人,嚴重地影響瞭社會治安。後來我們改變瞭做法,采取瞭偵破和堅決鎮壓的措施,群眾就積極地起來參加鬥爭,“毛人水鬼”的謠言就很快地平息瞭。這些事實難道還不證明“肅反”鬥爭的重要意義麼!因此必須肯定肅反工作的勝利是一切工作勝利的保證。

  從話語與技術的互動上看,“革命老區”這一話語無疑對政權采取嚴厲措施處理謠言有著直接的影響,曾希聖等省委領導對無為縣本身“革命老區”的印象在決定地方謠言應對策略過程中的影響應當不小。“嚴橋事件”後,安徽省委改變對“水鬼毛人”事件性質的判斷,任建華回憶“曾希聖政委為此大發脾氣,要對那些處置不力的幹部嚴肅處理”。

  類似地,在“大躍進”時期,無為發生嚴重水災,曾希聖考察後認為無為縣委書記彭夢醒可能不能勝任,他對張愷帆說:“無為是革命老區,工作要有起色,得換人。”姚奎甲由此上任。

  安徽省委從事件嚴重程度上“逆向”判定該事件為“反革命事件”。這統一瞭不同部門在處理“水鬼毛人”謠言過程中的矛盾,也為無為政權下一步采取嚴厲措施提供瞭“話語”上的支持。隨後,無為地方政權處理策略進入瞭他們較為熟悉的節奏:逮捕嫌疑分子,召開公審大會以及不同規模的黨團員、民兵和群眾會議等。

  回顧事件本身,在下鄉幹部與民眾最初的遭遇中,我們很難判斷他們是因為“幹部”的屬性還是因為“陌生人”的屬性與民眾產生瞭沖突。從當時發生的其他事件中,我們也可以發現許多沖突實際來源於一些群眾內部矛盾,而非幹群矛盾。

  資料來源:《關於無為縣因“毛人”謠言所發生騷動事件情況綜合報告(底本)》(1954 年 3 月 2 日),無為縣檔案館藏,檔案號:16-1-009-3;《關於無為縣因“毛人”謠言所發生騷動事件情況綜合報告》(1954 年 3 月 6 日),無為縣檔案館藏,檔案號:16-1-009-3;《(石澗區)謠言情況綜合調查筆記》(1954年 2月 13日),無為縣檔案館藏,檔案號:67-1-130-22;《中共石澗區委員會關於鬧“毛人水鬼”謠言經過情況匯報》(1954 年 4 月 3 日),無為縣檔案館藏,檔案號:67-1-130-23;張永松、吳志霄:《解放初期發生在無為縣的“毛人水怪”事件》。張永松、吳志霄:《解放初期發生在無為縣的”毛人水怪”事件》,載《江淮文史》1999年第4 期。

  根據事後的統計,截至1954年3月6日,在謠言引發的沖突中,“計打死、打傷和被捆綁的幹部就有五十八人,其中打死民兵中隊長一人(黨員復原[員]軍人),重傷二十人:內縣幹一、區幹一、村幹十、公安隊員二、海軍一、郵工一、群眾四,輕傷十七人:內鄉幹五,村幹二,工屬四,群眾六;被捆綁的二十人:內鄉幹四、村幹七、民兵五、群眾四;被奪取我長槍四支、短槍八支”。在事後的報告中,上述沖突被定性為“壞人”煽動“落後群眾”,而事件的參與者同樣也被冠以各種政治標簽,如“壞分子”“反革命分子”等(見表1)。這些標簽的使用,潛在地將“水鬼毛人”謠言引發的一系列沖突塑造為指向新政權的“幹群沖突”,從而亦從話語上為采取強力措施提供瞭支持。

七、結論

  本文從地方政權應對策略與上下級互動角度,對安徽省無為縣20世紀50年代“水鬼毛人”事件進行瞭歷史社會學的再考察。在材料的使用上,本文結合檔案材料和田野訪談,將縣一級政權針對謠言的對策重新放回諸級政府之間的互動當中,通過對謠言治理過程的追蹤和分析,對事件進程的時間段進行瞭社會史梳理。本文認為,在謠言起、轉、息的各個轉折點上,安徽各級政府對事件的政治判斷非常敏銳。縣級政權的應對策略無論是“溫和”/“嚴厲”的措施的實施, 還是“群眾鬧事”/“反革命事件”的話語使用,都是在與上下級不斷互動、反復修正中形成的,在理解地方政府的“治理術”時,不能將之視作鐵板一塊。進一步地,無為縣政治謠言的事件史背後,有一個更長時段的革命老區建設歷史。新中國成立初期,無為縣政權建設不足的實際與其長期以來“革命老區”的標簽差距較大,這也潛在影響瞭謠言事件解決過程中的策略選擇。

  過去學者受材料與視角所限,研究重心主要放在縣級政權上。本文指出,從地方政權治理的角度來看,無為縣“水鬼毛人”謠言從傳入到平息經歷瞭三個階段。在處理“水鬼毛人”謠言初期,無為縣級政權無論面對上級(地級、省級政權)還是下級(鄉級政權),都處於“束手束腳”的境地。其應對策略在與上下級的互動間屢次轉變,這也直接導致謠言在無為縣的傳播范圍不斷擴大。在縣級政權落實“堵謠”政策的過程中,黨團幹部被派往地方,與謠言傳播者、煽動者及民眾遭遇,會有意無意地被誤解為是政府有意訓練並被放出的“水鬼毛人”,從而引發瞭一系列幹群沖突,此時地方政權仍未能有效控制地方局勢。當較為嚴重的地方沖突(即“嚴橋事件”)發生後,省級政權直接介入縣級事務,通過強力策略平息謠言,才使得地方秩序重新穩定。由此來看,地方政權的應對策略與技術,是在省市級政權與區鄉級政權的反復互動中產生的,並且縣級與省級政權的聯系十分緊密,而非呈現出對立的態勢。

  與此同時,我們亦需關註地方政權在處理謠言過程中所使用的不同話語。“群眾鬧事”/“反革命事件”這兩種對謠言事件截然不同的定性,不僅是在自身不同部門的互動中產生的,更是在與上下級不斷互動、反復修正中形成的。最初縣級及鄉級政權皆傾向於將謠言事件定性為“群眾鬧事”,直至“嚴橋事件”爆發後,安徽省委從事件嚴重程度上“逆向”判定該事件為“反革命事件”,這統一瞭不同部門在處理“水鬼毛人”謠言過程中的矛盾,也為無為地方政權下一步采取嚴厲措施提供瞭“話語”上的支持。並且,從話語與技術的互動上看,“革命老區”這一標簽無疑對政權采取嚴厲措施謠言有著直接的影響。在這一過程中,話語與技術始終處於一種互動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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