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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案分享-1979年火車無頭案

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從北京開往丹東的二十七次特快列車抵達終點站丹東後,列車員發現車廂裡遺留瞭兩個行李包,其中灰色的人造革手提包裡,裝著兩條沒有手的胳膊和兩條帶腳

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從北京開往丹東的二十七次特快列車抵達終點站丹東後,列車員發現車廂裡遺留瞭兩個行李包,其中灰色的人造革手提包裡,裝著兩條沒有手的胳膊和兩條帶腳的腿。外邊包著針織品褲衩等,還有半張二月二十一日的五、六版《人民日報》。

在沾有天籃漆的乳白色的塑料佈行李包裡,包的是沒有人頭的完整的軀幹。外邊裹著一條小孩用的紫被單和一床小孩用的棉被套。

根據丹東市公安局和丹東鐵路公安分處的檢驗和技術鑒定情況分析,死者是男性,年齡在四十歲到五十歲之間,身高一米六五到一米七;身體較瘦,不象重體力勞動者。從屍斑和肢體沒有大量失血的情況,可以肯定死者死亡的時間距發現時間三天到四天,而且是在死後截的頭部和四肢。

  這是一起非常嚴重的殺人案件。兇手既狡猾又殘暴。

  弄清無名碎屍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被人弄到列車上去的,是偵破這起案件首先要解決的關鍵!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鐵路公安處和北京鐵路公安分處,在接到消息的當天,立即組織偵察人員投入瞭戰鬥。他們兵分兩路:一路調查包裝無名碎屍的所有遺留物的產地和單位;一路訪問二十七次特快列車所經沿線各站的檢票員,和乘坐六號車廂的旅客,調查碎屍包裹上車的有關情況。查明瞭包裹碎屍的大部分遺留物都是北京市的產品;那半張二十一日五、六版的《人民日報》也是北京印刷的。證實瞭無名碎屍是在北京被人弄到車上去的。

  北京市公安局立即組織專案組,經過反復研究,決定從查證遺留物入手,以物找人,查找發案第一現場。要弄清遺留物出自誰傢,確實困難重重。經過大量調查工作,發現小孩用的被套是朝陽區關東店彈花門市部打的,為破案提供瞭重要線索。

  根據技術鑒定,小孩被套所打的時間大約在兩年到四年之間,專案組立即組織瞭幾十個人,到關東店彈花門市部去翻閱發貨票。經過連續四十八小時的奮戰,雖然從七麻袋半發貨票中查到瞭幾十個打小孩被套的,但並沒有查出什麼結果。

  與此同時,在全市普遍調查瞭走失人口,發現有二十七人走失,經過一一查證,沒有一個人是和無名碎屍的特征相吻合的。

  線索完全中斷瞭!

但是,偵察人員並沒有灰心。他們對前一段工作反復檢查,反復研究,對現場遺留物,一次又一次地重新檢驗,重新鑒定。這裡,沒有刀光劍影,沒有奪人心魄的驚險鏡頭,但卻是一場真正的戰鬥。偵察員的決心、毅力和深入細致的戰鬥風格,一次又一次地經受著嚴峻的考驗。

  多少個不眠的日日夜夜過去瞭。三月八日,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偵察員,在明亮的陽光下仔細檢查沾有天藍漆的乳白色的塑料佈時,他的眼光,忽然被塑料佈一角一塊粘有棉花纖維的暗褐色的血跡吸引住瞭。他用大頭針輕輕撥瞭撥棉花纖維,隱隱地看到纖維和血跡下邊有鋼筆字跡。他眼前一亮,立即拿到技術科。經過技術處理,塑料佈的一角顯出瞭兩個電話號碼,還有一個極不容易辨認的“陳”字。

  這個非常重要的新發現,極大地鼓舞瞭偵察人員的鬥志。在查明這兩個電話號碼是朝陽區飲食管理處雙井基層店和東郊旅館的電話以後,他們立即趕到朝陽區飲食管理處,依靠單位黨委,對所有能夠接觸這兩個電話的十二個姓陳的人開展工作,很快發現有個叫陳克浩的有不少疑點。

  陳克浩原是市委行政科的幹部,一九六六年和一個叫劉敬芝的有夫之婦打得火熱,並采用極其卑鄙的手段轟走瞭劉的第二個丈夫,因此受到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一九六七年陳、劉倆人結婚後,經常因經濟問題吵架,七八年離婚。陳現下放在尚未營業的勁松飲食店看點。

  劉敬芝從一九六〇年以來一直沒有工作。她先後結過三次婚,第三個丈夫是陳克浩。劉和陳離婚後,一人帶著三個孩子,靠大孩子每月三十多元工資生活,但全傢很富裕。劉交往很復雜,來找她的多數是外地人。

  在初步調查瞭陳、劉二人的情況,取瞭他們的筆跡。

  經過一天的緊張戰鬥,案情有瞭重大突破,大量疑點集中到陳克浩、劉敬芝身上。

  三月八日下午,在剛剛確定劉敬芝的疑點以後,兩名偵察員就在戶籍民警的陪同下,來到劉敬芝所在街道的居委會,發動群眾,協助破案。

  在座談中,群眾反映劉敬芝從搬來後,從來沒搞過大掃除,三月五日忽然刮起瞭墻皮;三月八日下午又在噴漿刷房。

  三月九日,群眾又反映:劉傢又在刷房,用水沖洗瞭地板、床屜和木板等。

  三月十日,群眾再次反映:在劉敬芝住的樓下平房頂上發現有一個小紫佈包。偵察人員取回之後一檢查,是三小塊紫佈和一些泡泡紗。經與包裹無名碎屍的紫被單對比和鑒定,發現其中有一塊就是從包裹屍體的紫被單上扯下來的。

劉敬芝的疑點越來越多,殺人第一現場極大可能在劉敬芝傢裡。

  在這種情況下,對劉敬芝能否實行拘捕,通過審訊查明全部案情呢?局常委會經過研究,強調在破案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的情況下,一定要防止急躁情緒,在沒有獲得充分罪證以前,絕對不能輕易捕人。常委會還要求,對陳克浩、劉敬芝要嚴密控制,掌握動態,並設法物色力量,貼近劉敬芝,獲取直接罪證。把專案工作搞得紮紮實實。

  偵察人員依靠街道和派出所,找到瞭一個基本群眾,這個群眾很快提供瞭幾個重要情況:

  劉敬芝近來精神很不好,常常發愣;

  劉敬芝的傻小子床上鋪的紫色小褥子不見瞭,大冷的天睡光床板;

  東北營口有個姓何的,經常去劉敬芝傢,春節前後去的最勤。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劉傢曾經打過一次架,事後劉敬芝說,陳克浩是醋壇子,碰上姓何的,倆人就打起來瞭。

  偵察人員把現場遺留物中的紫佈和泡泡紗讓這個群眾辨認。她肯定是劉敬芝傢的。

三月十一日,偵察人員決定借劉敬芝去法院與其前夫解決孩子撫養問題這個機會,陪同法院工作人員去她傢直接觀察,相機取證。

  盡管劉敬芝已經把房間重新粉刷,地板也刷得幹幹凈凈,但是經驗豐富的老偵察員,還是從縫紉機的臥鬥下邊發現瞭噴濺的血跡,並趁劉敬芝不在時,迅速采取瞭物證。

經過化驗和技術鑒定,血跡和死者的血型完全一致。這說明死者被害的第一現場就在劉傢。

  死者被害的第一現場查清瞭,但是,死者是誰還是一個謎。

  專案組再一次反復研究無名碎屍的照片。大傢認為:兇犯沒有把死者的頭部和手弄到列車上去,有這樣幾種可能:一是死者經常在北京露面,怕被人認出來;二是死者是勞改犯或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三類人員,怕公安機關掌握他的指紋;三是死者極大可能是外地人,因為從全市二十七名走失的人口中,沒有發現有與死者的特征相同的。

  按照上述分析,大傢的註意力集中到一個姓何的身上。

  除劉敬芝的鄰居劉瑞敏曾反映姓何的與劉敬芝關系密切,因爭風吃醋與陳克浩打過架以外,東直門派出所民警反映,陳克浩曾到派出所檢舉劉敬芝傢來瞭一個姓何的,是營口人,和劉亂搞等。

  根據這條線索,專案組派人進行調查,終於在東風市場派出所獲得瞭一條重要線索,查明姓何的真名叫張躍華,曾被判刑,特赦後留場就業,六九年戰備疏散,去黑龍江省林甸縣插隊。經去林甸縣調查,當地說張躍華已外出兩年,至今未歸。再找張在京的親屬瞭解,從其親屬提供的情況看,與死者的特征完全相符。

  死者的姓名、身份弄清楚瞭,死者被害的第一現場也弄清楚瞭,而且基本上肯定劉敬芝有殺人的重大嫌疑。

  專案組又經過調查,瞭解到一個姓宋的正在和劉敬芝搞對象。這個人政治表現較好,並不瞭解劉敬芝的底細。專案組通過他瞭解到瞭劉傢兇殺人的內幕。

  從宋瞭解到的情況,與調查的情況完全相符。多日以來,劉敬芝與陳克浩以及她的侄子劉京生接觸頻繁。連同其他旁證,可以肯定,殺人兇犯就是陳克浩、劉敬芝和劉京生。

  四月二十八日,經市檢察院批準,公安局決定逮捕劉敬芝、劉京生和陳克浩。

  據陳克浩、劉敬芝、劉京生三犯交代,死者張躍華。一九七八年三月在國務院接待站與劉敬芝結識。此後,劉敬芝便利用張長期進行倒賣活動,並與張亂搞。陳克浩察覺後非常不滿。七八年七月,劉敬芝和陳克浩經張挑撥離婚後,張更糾纏不休,再三要求和劉敬芝長期姘居。劉敬芝考慮到張是在公安局掛瞭號的,遲早會被公安局抓住,從而使她的問題敗露,遂起意殺張。

  今年二月陳又提出和劉復婚。劉敬芝便利用陳克浩急於復婚和對張有醋意的心理,兩人積極勾結,並用金錢收買瞭她的侄子劉京生,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張又去劉傢糾纏時,劉敬芝打電話把陳克浩和劉京生找瞭去,陳克浩先用搟面杖把張打倒,劉京生撲過去按住張的雙手,陳克浩和劉敬芝就去掐張的脖子。把張弄死後,塞到瞭雙人床下,並用木板遮蓋起來。第三天,也就是二十四日,三人又湊到一起把張的屍體用菜刀卸掉瞭頭部和四肢,劉敬芝說:“他被勞改過,公安局有他的指紋和相片。”陳克浩就又把兩隻手卸瞭。下午,他們把軀幹和四肢,分別打成兩包,送上瞭開往丹東的二十七次特快列車。回到傢之後,又把頭和手扔到瞭大郊亭附近的一條污水河裡。

  第二天,陳克浩忽然想起塑料佈上有電話號碼,怕被查出來,便和劉敬芝、劉京生頻繁接頭,商議對策,訂立攻守同盟。

  至此,這起在北京——丹東火車上發現的無頭無手、不知發案城市和第一現場的疑難大案,經過警方認真細致地調查研究,發動和依靠群眾,充分使用各種偵查手段和技術人員的艱苦工作,經過61天的戰鬥,終於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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