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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生日

Hey,今天4月19日,是我的生日,27周歲,如果按照溫州人的古怪的計齡方式,我29歲瞭(可惡)。:)純潔的我看不懂什麼意思在我模糊的印象中,在原生傢庭裡從小到大我隻過瞭一

Hey,今天4月19日,是我的生日,27周歲,如果按照溫州人的古怪的計齡方式,我29歲瞭(可惡)。

🙂

純潔的我看不懂什麼意思

在我模糊的印象中,在原生傢庭裡從小到大我隻過瞭一次生日,也就是我二年級的時候。

那年春末夏初,下雨,整個溫州充滿潮濕和黴味。那一天,在我強烈的要求下,我爸媽勉強決定為我過生日。我媽從菜市場買瞭一個不大不小的蛋糕,這麼多年過去瞭,我已經沒什麼印象,我隻記得插在蛋糕上的嗆鼻的細長蠟燭,我對著它們許瞭願望。更準確地說,我許的是“他們的”願望,因為他們希望我“好好念書,成績優秀”,所以我許的願望就是“好好念書,成績優秀”。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一直把這些當作“自己的”願望。

我的願望是什麼?沒曾想明白。沉沉浮浮走過瞭27圈年輪,各種體驗循環往復,好像沒有什麼合適的答案,但最近我忽然意識到答案其實很簡單:

我想成為我自己。

高一的時候,語文老師何敏對我非常的寬容——她經常允許我把每周的作文一直拖到周末前才上交,甚至有時允許我拖延到下一周。有好幾次她對著全班念我的作文,但我總是捂著耳朵把頭埋到抽屜裡,我覺得害羞,因為那種感覺就像當眾裸體。

有一次她說,“你的作文有魯迅的味道”。過瞭好多年我才意識到這其實是誇獎。

我想她是知道我身上是有創作欲的——16歲的我不願意上交“不夠好”的文字,所以總是拖延很久。多年後我才懂得,其實這種創作欲,是精神分析裡的自戀感。我愛寫作,因為寫作的時候,有幾乎無限的空間能讓我釋放自己的能量——我的呼吸得以自由,我的世界得以重構——我的自戀感得到深深的滿足。

好多年來我一直保有自己高中寫的東西還算不錯的印象,但2016年夏天一位高中同學給我發瞭一張照片,照片裡的內容是高中校刊上我的一篇文章,大體上是對“命運、選擇和存在”的討論。我粗讀瞭舊文,發覺那些文字帶著濃濃的無病呻吟感。這感覺的源頭很簡單,因為那些文字表達的想法並不是我自己原始的真實想法,而是為瞭校刊所寫的東西,是堆砌、造作,流於形式的表演。甚至連題目《泉》都很造作,因為文章反復出現春天的意象,而春天的英文是spring,也是“泉”的意思,我想玩個文字遊戲,讓反復出現的意象“春天”既存在又不存在。當然這是想太多瞭呵呵呵,其實壓根沒人有閑工夫去猜。

成為我自己是多麼艱難的事情。即便是我所愛的寫作空間裡,也難以做自己。遑論其它束縛更多的場域。我一直既喜歡也討厭馬爾克斯的一句話:

喜歡它是因為它如此浪漫可愛,討厭也是因為它如此浪漫可愛——美好得仿佛是在炫耀自己的精神特權。

這簡簡單單的話,不就是宣示要做自己麼?

我從小就是羞於談“愛”的,這可能和我極端苛刻的傢教有關,因為目睹瞭我大姐因為收到同學情書而被我爸媽打的恐怖場面,還有爸媽把傢裡那些蕭亞軒的磁帶被放進垃圾袋扔掉的場面等等。當然,也可能和一些更深處的原因有關,明白的自然會明白。

我還深切地記得我高中的時候一提到“愛”這個字就會有恐懼感,我覺得我厭惡“愛”這個字,我也害怕談論“愛”。我最多隻會說“喜歡”,比如“喜歡大自然”這句話對我而言是可以接受的,但“愛大自然”的字樣我是斷然絕不要寫的。這聽起來非常drama,但確實如此,而且這感覺如此強烈以至於它久久困擾我。但奇妙的是我過去一直不會去想為什麼,因為我不認為我需要知道為什麼。接觸精神分析的框架之後,我反復回到記憶中去觀察自己的感受和體驗,這才令我意識到愛的感覺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不再誠實瞭。

我想,那大概是因為我害怕承認愛的感覺,我害怕自己的愛被看見,就像我高一的時候喜歡捂著耳朵把頭埋進抽屜裡,仿佛這樣做我就短暫地消失瞭,仿佛我就不再被人註意到,於是我對寫作的愛業也沒人可知。雖然這是自欺欺人。

愛不必撒謊,真的很難。

今年年初,疫情下諸事亂套,心感不妙,但我得以空閑看瞭一點美式雞湯。那本英文書叫《this is me letting you go》,情緒飽滿,令人觸動。但讀瞭幾十頁後,忽然意識到這本雞湯書表面上雖然是圍繞如何放開往事、敞開心扉,但其實底層仍然在對讀者(即是我)說謊,而這謊言,是關於愛的。之所以有被那書欺騙的感受,是因為我潛意識裡有覺知——愛不應該帶有那麼多情緒,更不應該帶有那麼多苛刻的條件,愛應該也隻需要好好地坐下來,告訴自己“我挺好的”,告訴對方“你也挺好的”,我們都挺好的,這就很好瞭,也足夠瞭。放下條件,放下誘惑,放下期待,遠離魅影。

我們為什麼需要過生日呢?因為它代表對人生命的紀念,人生命的存在是沒有條件的,爹媽不會因為你長得好看、你聰明才把你生下來,不會對拿著剪子的產科醫生說:“慢著,我預感這孩子不夠好,就此得瞭吧,不生瞭”(好冷)。一切對於你好看和聰明的要求是從你出生以後才發生的。所以生命誕生這件事情本身,是有樸素美好的隱喻在裡面的。

初中的時候有一篇課文我當時認為是非常浮誇的,那是大哲學傢羅素寫的《我為什麼而活What I Have Lived For》。

圖很小,騷瑞

渾渾噩噩過瞭二十幾年後我突然意識到,羅素那看似浮誇的說法,其實是那麼有力量,像凝視著海面上此起彼伏的波浪之下是底處深邃寧靜的海洋。Bertrand Russell那個文章的開頭是這麼說的:

Russell的對立面大概是加繆瞭。加繆的文字帶著濃濃的疏離感,仿佛要解構存在的意義。我曾對那種疏離感十分著迷,直到我意識到它是危險的,直到我重新愛上羅素的想法,直到我希望自己能真誠地去感受、去體驗。

有一天一位朋友和我說,“你總是問我為什麼xx,或者xx什麼感覺,我經常不知道怎麼回答,因為很多事情是沒有意識的”,我想瞭一會兒說,“一個人的自我是他全部體驗的總和,當我想瞭解你的體驗的時候,因為我想瞭解你。”

第一次看《鳥人》時是在大學寢室,臨近畢業宿舍無人獨自觀看。主角站在臺後等待大幕打開,走向前臺,準備表演Raymond Carver的話劇《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就在那幾分鐘裡,沉默、克制、壓抑在空間中迅速張開,就像膠帶紙打開的聲音,給人撕裂的幻覺。

我的眼淚突然無法控制湧出,不斷不斷地湧出,很平靜,但就是停不下來。

Raymond Carver殘忍的筆觸有暴擊人情感的力量

大學的時候,我曾寫瞭一系列文章掛在QQ空間,但後來看著覺得有些幼稚,於是統統都隱藏掉瞭。最後一篇是2015年7月1日寫的,那是我第二次觀看電影《鳥人Birdman》之後,而那篇文章的名字,就叫《當我們在談愛時我們在談論什麼》。時隔五年後再讀舊文,仍然能感受到寫作當時混亂到抓狂的思緒,很是不知所雲。但至少,這也是是一種體驗。

今天,那種混亂已經漸漸平息,但很多事情還需要時間,默默等待吧。

去年的生日同樣也是在溫州度過,但不同的是當時是在醫院病房裡,仿佛住在無盡的冬夜。生命裡的傷痕逐漸會以自己的方式愈合吧,就像切爾諾貝利的森林。可能有人期待我多談些更大的事情,但今天我就隻想說這一件非常簡單又十分艱難的事情:

當愛不必撒謊時,生命才能被看見,才有機會被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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