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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價值"、"價值關系"與"價值評價"(馬哲)

寫在開頭:以下所有內容都是屬於個人的思考與總結,隻是輔助各位理解的工具,請勿把它當作知識的本身,也十分歡迎與感謝各位大佬的指正。在馬哲認識論的學習中,一些關於“價值”的概念

寫在開頭:

以下所有內容都是屬於個人的思考與總結,隻是輔助各位理解的工具,請勿把它當作知識的本身,也十分歡迎與感謝各位大佬的指正。


在馬哲認識論的學習中,一些關於“價值”的概念以及其特點令人很難理解。

一、價值為什麼具有客觀性?

談到價值,大多數人心中都有一個較為感性的認識,大體就是主體需求與客體屬性之間的隨機相遇。當我肚子餓時恰好面前有個蘋果,那麼這個蘋果對我來說是有價值的。但若我不餓,那這個蘋果對我來說就沒有價值。註意,在上述例子中,我的表述是“對我來說有(無)價值”。可正因如此,這個例子就容易讓人陷入邏輯誤區,得出“蘋果之於我是有(無)價值”的結論。倒過來仔細想想,變的不是蘋果,而是“我”。不是蘋果沒有價值瞭,而是我沒有需求瞭。蘋果客觀存在著,不管你是饑腸轆轆,還是撐腸拄腹,蘋果對你而言,一直有“被吃”這樣的價值。這樣的價值不是建立在你想不想吃,即你的需求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你通過實踐,對蘋果有瞭充分的認識——“蘋果是一種富含糖分,水分,礦物質和維生素的食物”的基礎上的。註意,到此為止我想表達的是價值與需求無關,但並沒有說價值由認識決定。價值獨立於認識,就算你把蘋果認識做蟠桃,吃瞭它也不會多出五百年壽命來。蘋果隻是蘋果罷瞭。

綜上所述,價值具有客觀性,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二、價值既然具有客觀性,那為何價值關系形成又依賴於主體?

這涉及到對價值客觀性的更深刻理解。價值本質上說是主體和客體之間的一種關系。關系雖然是客觀存在的,但不能憑空出現。就好像我一介大學生不可能突然多瞭個“爸爸”的身份。必須得先有個兒子,需要作為主體的我去“創造”——找到一個認我作爸爸的人,然後就有瞭客觀實在的“父子關系”。而這種父子關系是以我(主體)為中心的,是我通過實踐,創造瞭這種父子關系。但這種關系又是客觀的,一聲的爸爸,一生的爸爸。不可能哪天我一個念頭,就突然變成瞭叔叔?所以,價值是以主體為中心,其形成依賴於主體。這其實就是價值的另一個特性——主體性的表現。

上述例子解釋價值的主體性。

三、怎麼理解價值評價的客觀性?

價值評價指的是對價值關系的一種評價。類似於對具有“被吃”價值的蘋果進行評價——“吃起來很甜”。這時候就有疑問瞭,評價這東西不是主觀的嘛?為什麼說價值評價具有客觀性呢?如果不從評價內容分析,而是從評價本身分析呢?價值評價屬於認識活動,是主體在實踐的基礎上對客體的能動反映。說到這,是不是有點明白瞭?不明白也沒關系,我們舉個例子。一定都聽過小馬過河的故事吧?小兔子說河很深,老牛卻說河很淺,這些都是它們基於自己的實踐得出的認識,做出的評價。所謂的“深”和“淺”都是十分主觀的。但河的深度不會因為小兔子的一句“深”或者老牛的一句“淺”而改變。小馬過瞭河之後得出的評價,也不會改變河的深度。該是多少米深還是多少米深,這是客觀的。

基於這一點,價值評價具有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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